英国上市公司365
关于印发《班主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6〕31号)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等文件、会议精神,切实加强学校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集团制定了《英国上市公司365班主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,并经2019年9月16日信息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自身实际,认真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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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10日
英国上市公司365
班主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6〕31号)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等文件、会议精神,切实加强学校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促进优良校风、学风的形成,促进老员工的全面发展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开展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,是老员工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既负责员工专业学习的指导,又协助辅导员对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。
第二章 班主任的聘任
第三条 班主任聘任的基本条件
1. 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。
2. 具有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、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,善于把指导员工的专业学习同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有效结合。
3.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爱员工工作,为人师表,作风正派,工作踏实,身体健康,精力充沛,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。
4. 原则上由学校在岗专任教师担任,熟悉学校教学管理、员工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。
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和员工实际选聘班主任,选聘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,一般每个教学行政班配备1名班主任。
第五条 班主任的选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各二级学院根据聘任条件择优录取,聘任结果报员工工作与就业处备案。
第三章 班主任的工作职责
第六条 主抓员工的学业及学习相关的工作
1. 学业指导:引导员工端正学习态度,明确学习目标,改进学习方法,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,合理安排选课计划和学习进程;重点关注员工考试及格率、旷课(迟到)率、就业率、考研率等。
2. 专业引领:向员工介绍专业信息和发展趋势,教育员工热爱专业。根据员工的特长、个性和志向,指导员工制定学业规划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。
3. 就业促进: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,积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,帮助员工了解就业创业形势,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;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,帮助员工顺利就业。
4. 关心员工成长: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明确奋斗目标;关注员工日常生活,加强与员工的情感沟通与交流,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。
5. 认真做好班级学风建设工作:深入员工班级和寝室,切实加强对员工早晚自习率、上课出勤率的督促和检查,培养和形成良好的班风、学风;加强与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的联系沟通,准确了解员工的学习和思想状况,特别要对学习困难的员工给予更多关注。
6. 有针对性地指导员工参与相关的学术活动和科研活动,鼓励员工参加各种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和科技创新活动,培养员工的独立思考和实践创新能力。
第七条 协助配合辅导员做好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等辅助工作。
1. 加强对新生的入学教育,教育、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,培养员工健康向上的人格,学会与人、与社会和谐相处,提高员工适应环境和融入社会的能力。
2. 经常深入员工班级和宿舍,通过谈心、交流、召开班会、组织班级活动等形式,主动关心、了解员工的学习和生活情况,及时掌握员工动态,关注员工的日常行为表现,有效预防员工中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。
3. 加强班委会、团支部的建设和指导,协助配合辅导员共同做好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4. 协助配合辅导员做好所带班级的综合素质测评、评奖评优、困难认定、员工违纪处理、心理问题员工帮扶、就业指导等工作。
5. 加强与辅导员的工作配合,努力形成专职辅导员主要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、班主任侧重学业导航和成才指导,各司其职,各有侧重,相互配合,有条不紊的“双导师”格局。
第八条 班主任工作的有关要求。
1. 每学期找本班每位同学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;
2. 每月召开班级团支部会议或主题班会不少于2次;
3. 每月跟班听课不少于2次;
4. 每月走访员工寝室不少于2次;
5. 每学期参加班级员工活动不少于2次;
6. 每学期写1份班级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;
7. 认真填写《班主任工作手册》,对员工的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作相应记录。
第四章 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
第九条 班主任的管理实行学校和二级学院双重管理,员工工作与就业处负责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,二级学院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和考核。
第十条 班主任一经聘任,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或单方面终止。班主任因故离校超过一周,二级学院应指定他人代理;超过一个月,应另行选配,不得空缺。对不负责任和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教师,由二级各学院负责及时撤换或处理。
第十一条 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在每学年末进行,由员工工作与就业处统一组织,坚持客观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注重工作实绩,以班主任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为主要依据,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。
第十二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测评方式,内容包括学校考核(30%)、二级学院考核(40%)、员工民主评议(30%)三部分。学校考核部分由学校成立考核组,二级学院考核和员工民主评议由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具体实施。
第十三条 班主任考核等级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,考核结果与班主任的续聘、评优评奖、津贴发放和职称评审挂钩。
第十四条 二级学院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,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班主任的选聘、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具体工作制度,并报员工处备案。
第五章 班主任的任期与待遇
第十五条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,为班主任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。
第十六条 班主任聘期原则上为1学年以上,班主任津贴按照每个班级每月6个课时工作量计算,每年按10个月发放。
第十七条 集团每年开展1次“优秀班主任”评选表彰,获得“优秀班主任”称号的教师,学校统一表彰,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第十八条 教师晋升高级职称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教师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员工班主任,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。
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员工工作与就业处负责解释。